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十一月份政务公开内容
一、11月份开展工作情况
1.做好2015年“为民办实事”健身路径和灯光球场的的安装及验收工作。
2.组织县掌中木偶戏和高甲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开展文艺精品公益性演出。
3.组织将县中医院改建为县群众艺术馆和县旧法院改建为县戏剧中心等改建工作,目前群艺馆已进驻施工;县戏剧中心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并已搬迁投入使用。
4.组织运动员参加泉州市第十届运动会。
5.组织申报第五批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
6.组织文体新系统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千名干部访万家”的入户访视专项活动。
7.组织惠安7家文化产业企业参加第八届厦门文博会。
8.开展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暨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孟加拉国艺术团惠安专场文艺演出。
9.开展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暨第四届中国泉州国际木偶艺术节惠安专场文艺演出。
10.配合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迎检工作任务。
11.做好泉州市惠安文化志、体育志编撰工作。
12.编制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3.组织开展文体系统下属各单位及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单位(文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14.继续做好以网吧为重点的文化市场整治工作。
二、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1.付群艺馆第一期工程款850000元;
2.付中新社区文体活动补助经费8000元;
3.付省市版权局检查示范点接待费850元;
4.付老体协正常经费106000元;
5.付青少年校外中新塑胶工程保修金43000元;(体彩公益金)
6.付高甲木偶公益金演出补助经费200000元。
三、公共支出话费清单
1.87394139:36.2元 2.87382023:38.35元
3.87362866:34.9元 4.87391866:70元
5.7399018:28元(监控室) 6.12318:28.4元
7.87382107:1814.4元(光纤费:1528元)
四、汽车(维修、燃油等)费用
闽C 0C236 燃油费 2000元,维修费:1800元,其他352元;
闽C 79330 燃油费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