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宗〔2019〕7号
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
为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安全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顺安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方式,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2月25日-3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此次抽检的30处宗教活动场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方面:宗教活动场所有无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佛教、道教场所是否存在明火进殿、杂物过多等问题;老化的用电线路和设备是否及时进行改造,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乱拉电线插头或线路超负荷承载等现象;场所周边是否存在火灾和自然灾害隐患,是否制定防范措施或应急预案。傍山而建、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是否设置防患的安全隔离带或安全设施;各项安全制度或每日巡查、每月自查、安全会议记录等相关的内业资料是否健全。
2.财务管理方面:宗教团体财务管理执行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开立银行对公账户,并将资金存入对公账户中;有无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证。有无详细的总账、明细账和现金明细账,收支发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接受境外捐赠超10万元是否有进行报批;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存在有悖于其非营利性质、场所修建、改建、扩建是否报批等商业化情况。
3.非法出版物管理方面: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摆放或流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出版或印刷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内部出版物。
4.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各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有保持干净、卫生、庄重、整洁的环境。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外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是否进行清洗或涂盖,对场所周边的各类垃圾和山门附近的坑洼地面、杂草、道路是否进行清理整治,绿化、美化周边环境;是否有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外算命、乞讨以及在周边店铺和临时摊点非法经营香烛等佛教用品、销售劣质燃香类产品等行为进行清理规范。
5.移风易俗落实方面:是否继续严格按照“五个不超”、“五个禁止”的要求,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参与出殡队伍的规模。是否有在广场、主次干道、学校等公共场所组织念经作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是否存在信众和游客热衷烧高香、多烧香、烧大香、燃鞭炮等不文明、不健康、不规范的敬香问题;是否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涉及骨灰(灵牌)存放没有上报等问题。
6.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面: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气使用维护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是否有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有私拉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是否有配备专业电工、是否有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四、人员安排
第一组:康细明、王小冰,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负责人;
第二组:陈清杰、郭弟仔、陈惠霞,佛教协会负责人。
附件:2019年第一季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安排表
惠安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