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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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17-8-14 |
备注/文号: |
惠发改价格﹝2017﹞16号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
附 件: |
-泉价7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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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发改价格﹝2017﹞16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
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在惠相关金融机构:
现将《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闽价服〔2017〕1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4日
抄送:市物价局,吕常务,县人行、银监办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