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综〔2020〕549号)要求,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需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上报。我局与财政局相关人员按照闽农政改函综〔2020〕549号文件精神,对照申报的基本条件对全县家庭农场进行筛选,实地考察、审核,同意申报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惠安县一鼎香家庭农场。
以上名单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 10月22日至10月28日期间(5个工作日)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综合股 87382195、经管站 87395158 。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50号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