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级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0-12-17 09:32 浏览量:
 关于2020年省级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91号)文件要求及(惠农202084号)文件批复,本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共4个(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项目2个、工厂化养殖设施项目1个、高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项目1个),项目共需省级补助资金495.93万元。

(1)惠安县鑫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设施项目总投资361.23万元(根据第三方可研报告、工程结算报告),扩改建工厂化养殖池塘2245平方(根据第三方测量),根据文件规定(按每平方给予600元补助)申请资金补助134.7万元。

(2)泉州惠安县金鑫水产综合试验有限公司,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设施项目总投资486.9万元(根据第三方可研报告、工程结算报告),扩改建工厂化养殖池塘3409平方(根据第三方测量),根据文件规定(按每平方给予600元补助)申请资金补助204.54万元。

(3)惠安县诚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工厂化养殖设施项目总投资364.3万元(根据第三方工程结算报告),扩改建工厂化养殖池塘5979.6平方(根据第三方测量),根据文件规定(按每平方给予150元补助)申请资金补助89.69万元。

(4)惠安明瑞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项目总投资168万元(根据第三方工程结算报告),扩改建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134平方(根据第三方测量),根据文件规定(按每亩给予5000元补助)申请资金补助67万元。

(5) 根据惠财行2016233号文件规定,聘请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每半天给予500元专家费用,本次省级项目4个,共计聘请4个专家,实际评审时间一天,共需支付专家费8000元,根据省级文件(闽财农201936号)的规定,该资金可以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里支出,建议给予支付。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2月17日对以上符合文件规定申报项目给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请有异议者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595-87382195。

 

附件:惠安县2019年度省级渔业项目建设项目情况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

2020年度省级渔业项目建设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0年12月10日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

省级补助标准

总投资(万元)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县级配套工厂化每亩2万元、标准化池塘每亩600元(万元)

总补助资金(万元)

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

改扩建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池塘

惠安县鑫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厂化养殖2245平方

每平方600元

361.23

134.7

6.7

141.4

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

改扩建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池塘

泉州惠安县金鑫水产综合试验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厂化养殖3409平方

每平方600元

486.9

204.54

10.2

214.74

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

改扩建工厂化养殖池塘

惠安县诚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改扩建工厂化养殖5979.6平方

每平方150元

364.3

89.69

17.9

107.59

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改扩建高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

惠安明瑞淡水养殖专业合作社

改扩建高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134亩

每亩5000元

168

67

8.04

75.04

评审专家费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省级项目4个,聘请4个专家,实际评审时间一天

高级职称半天500元

 

 

 

0.8

合计:

 

 

 

 

495.93

42.84

5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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