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卫生高级职务资格和基层卫生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本网 时间:2018-05-28 17:10 浏览量:


关于报送2017年度卫生高级职务资格和基层卫生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市卫计委人事科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2017年度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正高:继续教育材料(学分):2018年6月4日上午;评审材料:2018年6月8日,逾期不候。

副高:2018年6月21-22日,逾期不候。

二、材料审核地点:县卫计局二楼医政股(材料审核在209室)。

三、提交评审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基层高级)(按照市卫计委要求顺序提供)。

四、评审费:每人550元。

五、统一使用由福建省卫生厅印制的评审卫生技术职务材料袋(请到县卫计局二楼医政股领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本使用《福建省继续教育证书(医药类)》,《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双面自行打印。

六、咨询电话:87382450,经办人:何泽卿  13107815998

    附件:1. 市卫计委关于报送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2.市卫计委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3.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4.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委直属各单位,泉州医高专及附属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补充通知,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把好材料的质量关。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材料于2018年6月20日前、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材料于2018年7月13日前完成县级职改办初审工作并报送市卫计委人事科审核(B605)。继续教育材料于2018年6月10日前送委医政科审核(B642)、报名花名册送委纪检组一份(B6103)。

一、统一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必须按省卫计委附件8要求贴好封面),袋面上的专业一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与成绩单专业一致)

二、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所有表格中涉及“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及学制”、“学历及学位”二栏中必须同时填写全日制教育学历、专业、学制、学位及所有在职教育学历、专业、学制学位各县(区、市)卫计委,市直各单位负责职改工作的人员初审时请严格把关。

三、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所有的申报材料共分为二册一袋,用长尾夹固定,以便审核。

五、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双面打印,严格按照空表格式(必须控制为12页,最后一面必须为空白页)

2. “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不得空白

3. 副高一式三份评审表,需加填写以下内容(正高也需提交一式三份评审表,但不需要按如下填写)“评审审批意见”一页除人数、时间不填写之外,请将姓名、专业、职务按高级技能考试成绩单上申报专业填写,批文号后填写“泉职改[2018]”

六、呈报2017年度高级卫生技术职务评审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整理成册或装袋:

(一)、继续教育材料请单独装入A4大小的信封或档案袋内,袋面请按附件9粘贴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本、继续教育验证本原件(需加盖年度验证章)I、Ⅱ类学分证明原件等。

(二)、各种证书和证明材料等(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第一册

1.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 申报正、副主任医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任职资格证书)一式一份及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一式一份。

5. 申报对象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日证明一式一份。

6. 设区市级综合性和专科医院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定期工作鉴定表》和《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服务登记卡》原件各一式一份。属于文件规定免于下乡定期工作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7. 县级(市、区)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

8. 属于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 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提交在新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修培训2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

10. 获得科技成果奖和荣誉奖的,应附获奖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2. 任期内各年度《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各一式一份。(按年度顺序整理成小册

13. 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原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封面要写上单位、姓名,不需双盲),若属非法刊物的按不符合规定处理。

14. 每个申报单位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  第二册

1、简明情况表一式41份(整个单位的申报人员各抽两份出来,一份用于审核,一份用于报送省里)。

2、业务面试、论文鉴定材料一式10份(与附件6装订成一本,一共十本)。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整个单位的申报人员抽取出来便于检查,请确保每份都盖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种上报材料和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表中“专业”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按高级技能考试成绩单上申报专业填写。

3.请将评审表(一式三份)、自查表、简明情况表(抽取两张)、有提供论文的一份论文完整版复印件另外抽取出来,以便审核和填写盖章。

泉州市卫计委人事科

2018524

 

 

 

 

附件2

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全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补充通知,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切实把好材料的质量关。申报基层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材料于2018年6月20日前、申报基层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材料于2018年7月13日前完成县级职改办初审工作并报送市卫计委人事科审核(B605)。继续教育材料于2018年6月10日前送委医政科审核(B642)、报名花名册送委纪检组一份(B6103)。

一、统一使用材料袋(必须按省卫计委附件9要求贴好封面),袋面上的专业一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每人需提供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标有医疗机构类别)。

二、表格中关于“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及学制”、“学历及学位”二栏中必须同时填写全日制教育学历、专业、学制、学位及所有在职教育学历、专业、学制学位各县(区、市)卫计委,市直各单位负责职改工作的人员初审时请严格把关。

三、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所有的申报材料共分为二册一袋,用长尾夹固定,以便审核。

五、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双面打印,严格按照空表格式(控制在10页,最后一面必须为空白页)

2. “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不得空白

3. 副高一式三份评审表,需加填写以下内容(正高也需提交一式三份评审表,但不需要按如下填写)“评审审批意见”一页除人数、时间不填写之外,请将姓名、专业、职务按高级技能考试成绩单上申报专业填写,批文号后填写“泉职改[2018]”

六、呈报2017年度高级卫生技术职务评审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整理成册或装袋:

(一)、继续教育材料请单独装入A4大小的信封或继续教育专用档案袋内,袋面请按附件10粘贴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本、继续教育验证本原件(需加盖年度验证章)I、Ⅱ类学分证明原件等。

(二)、各种证书和证明材料等(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第一册

1. 闽卫人函〔2018〕299号文件要求提交的材料。

2. 计生证明原件一式l份。

3. 自查表原件一式l份(整个单位的申报人员自查表都抽取出来便于审核)。

★   第二册

1、简明情况表一式41份(整个单位的申报人员各抽两份出来,一份用于审核,一份用于报送省厅)。

2、病案或专题报告简明情况表一式8份(简明情况表与报告装订成一本,一共八本)。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整个单位的申报人员抽取出来便于检查,请确保每份都盖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种上报材料和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表中“专业”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按高级技能考试成绩单上申报专业填写。

3.请将评审表(一式三份)、自查表、简明情况表(抽取两张)另外抽取出来,以便审核和填写盖章。

 

泉州市卫计委人事科

2018524

 /uploads/关于报送2017年度卫生高级职务资格和基层卫生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uploads/申报2017年度卫生高级材料通知闽卫人函[2018]302号(附件一律以新版为准).pdf

 /uploads/申报2017年度卫生高级材料通知闽卫人函[2018]302号(附件一律以新版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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