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0-07-25 13:15:00浏览次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继续整治我县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租赁中介行为,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制定惠安县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聚焦住房租赁市场短板和痛点,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有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和2020年初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通过专项整治,促使住房租赁中介行更为专业化规范化,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投诉率大幅降低,群众租房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阶段性目标,加快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

三、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一)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不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没有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二)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三)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

(四)违规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五)对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

(六)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租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

(七)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八)违规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五、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030日,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7月15前完成)

召集有关部门碰头动员,并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

()自查自纠阶段(7月28 日前完成)

牵头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自查,以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督促未备案企业办理备案。同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情况调查摸底,完善租赁企业备案信息并将备案情况汇总报送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根据备案情况对未按要求备案的中介机构采取暂停办理网签业务,并将备案情况对外公布。

()组织检查阶段(10月13前完成)

会同辖区发改局、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对住房租赁企业随机抽取不低于 10%的中介机构,进行联合现场检查、合同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建立台帐。对存在的问题要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将典型案例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予以曝光。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总结巩固阶段(10月29 日前完成)

根据工作情况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查处制度,并研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住房租赁联合执法。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住房租赁市场。

六、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整治参与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并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监管、行业主体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信访纠纷调解,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送。

(三)及时报送情况。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一月一报制度,每月28日前,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等,填写工作进度表。10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注重过程公开。广泛向社会公示整治内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效,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平台等,及时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现有宣传渠道,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正面典型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无路可行。

(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95-87391373,投诉举报电话hazjfg@163.com,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立即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扫一扫手机浏览

网站标识码:3505210001 闽ICP备12010318号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001号

本站访问量: 主办: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7393232

Copyright 2020 www.hui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