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单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提醒函
来源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0-09-28 15:30 浏览量:
 

 

关于餐饮单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提醒函



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已实现阶段性目标,但仍然存在境外输入疫情和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压力和风险。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现对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重点环节防控工作作以下提示提醒:

1.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2. 加强原料采购溯源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畜禽肉及其制品“两章两证”查验制度,禁止非法采购、烹制、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禁止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3. 做好员工健康管理,餐饮从业人员须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每日进行岗前测温,做好体温检测记录,严格落实五病调离及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厨房及服务人员在经营期间要佩戴口罩上岗。

4. 加强餐饮服务规范操作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防食品加工过程的交叉污染。

5.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工作,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

6. 加强就餐引导,对进店就餐消费者主动查验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引导消费者保持就餐距离,严控聚集性桌餐,引导消费者就餐前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就餐,避免铺张浪费。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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