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发布第20号通告!加强重点对象重点人员摸排管理
来源 :惠安速报 时间:2021-09-14 15:43 浏览量: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重点对象重点人员摸排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有莆田市(8月25日以来),厦门市、泉港区(8月30日以来)等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作为重点对象重点人员单独登记造册,并督促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从莆田市、厦门市、泉港区等地来(返)惠的租户、住户、投亲靠友人员等,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督促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东负责,居住在企业宿舍的由企业主负责,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

 

  3.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瞒报、漏报、漏管、管理不到位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鼓励对不按照应急防控要求履行职责的上述单位及个人进行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核查属实的,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2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595-87364908或拨打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4日


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联系、举报电话


 

 

来源 |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编辑 | 杨镇堂

责编 | 陈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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