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首批无疫示范工厂的通知
惠防控指办〔202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无疫示范工厂创建工作的通知》(惠防控指办〔2022〕21号)精神,各镇、园区以“无疫示范工厂”创建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工业生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速度”。为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经各镇、园区推荐、审核,决定对首批25家无疫示范工厂予以命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无疫示范工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共同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各镇、各有关部门、各园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无疫示范工厂”创建的工作成效,注重挖掘、大力宣传总结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加强对“无疫示范工厂”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实行“无疫示范工厂”命名动态管理,对不具条件的已命名工厂取消命名,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工厂进行命名,形成全县工业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复工复产的浓厚氛围。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惠安县首批“无疫示范工厂”名单
来源 |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杨镇堂
责编 | 蔡小青
审核 | 林书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