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细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惠安发布疫情防控第41号通告
来源 :惠安速报 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2-04-17 09:11 浏览量: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4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市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即到即检:动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高速路口、码头等入惠关口的入(返)惠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1检:除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惠、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惠人员。

 

  (三)2天1检:公安干警,教职员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四)1周1检:全县普通市民。

 

  我县于4月14日至20日,分时、分批、分区开放一批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请广大市民根据各镇、村(社区)安排,按时、按区域就近参与核酸检测。

 

  二、继续做好防范区防控工作

 

  目前,我县全县域为防范区,仍要落实以下措施:

 

  (一)做好社区小区管控。要做好进出人员信息登记,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要求,进出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星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做好重点防范场所防控。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密室逃脱、影院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不早于所在地义务教育同学段学生返校时间);图书馆、博物馆、开放式体育场所、景区景点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75%限流有序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做好聚集性活动管控。继续严控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其他活动、会议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市民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举报、依法追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提供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惠人员未如实报告信息,未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或私自接纳、容留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惠人员且隐瞒不报有效线索的,经核查属实,给予最高现金奖励5000元。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如实记录,各镇(园区)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规范处置。各镇(园区)举报电话见附件。

 

  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拒不配合有关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经营场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有严重传播扩散危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各镇、各工业园区联系、举报电话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

 

各镇、各工业园区联系、举报电话

 

 

 

来源 |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编辑 | 杨镇堂

责编 | 蔡小青

审核 | 林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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