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情况公示(2021年第YH-1号)
时间:2021-02-22 15:21 浏览量: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情况公示

2021年第YH-1号)

 

为切实做好省“两会”“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定稳定,202122日,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惠安县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福建惠安县供销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二、检查事项

(一)批发企业: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3.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4.仓库现场库存情况。

三、县级执法人员

孙惠明  柯佳阳

四、检查情况

(一)批发企业:1.仓库内储存产品问题:醴陵市大发花炮有限公司的烟花部分产品无生产日期,外包装无出厂日期;醴陵市鸿安鞭炮有限公司的满堂红烟花无合格证;醴陵市王仙兴发烟花鞭炮厂生产的“精品大地红”无合格证及生产日期;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完整,无检查人; 3.2020年应急演练仅开展1次;4.库房温度、湿度检查记录表格没有日常检查人签字,只有仓管员一个月一次签字。

五、复查情况

县应急局于2月9日对其进行复查发现:1.(1)大发公司厂家已派员到仓库进行清查核对,并重新粘贴部分缺漏产品的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信息包含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外包装印制生产日期标明见合格证。另外包装无出厂日期的问题,厂家回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CB10631-2013通用安全质量要求:运输销售包装标志的基本信息包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同时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包装标志内容示例外包装张贴的普通销售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条形码)信息内容的日期也只标注生产日期;(2)鸿安公司已派员清点核对,并根据该满堂红烟花产品的生产时间粘贴相应检验合格证;(3)王仙兴发花炮厂已派员核对,并对部分缺漏张贴的产品进行补缺补漏,粘贴产品检验合格证(合格证标志内容包含生产日期等信息);2.已重新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台格式内容增加检查人员栏,同时完善日常安全(自查)表,增加日常安全隐患检查通知书。3.2020年度应急演练上半年开展一次,公司承诺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二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评价记录。4.已按要求重新编制温、湿度的日常检查记录表,增加日常检查人签名栏,完善日常温、湿度登记制度。

五、公示时间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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