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情况公示
根据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要求,2021年5月27日,局执法人员对以下危化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
柯佳阳 张海兵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情况
惠安县华源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1.柴油发电机的皮带轮未设置防护罩;
2.柴油发电机的排烟口未引至室外;
3.未提供安全管理人员潘海2020年、2021年的复审记录;
4.抽查2020年8月2日的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未见演练方案、演练现场的照片以及演练总结评估的内容;
5.加油站的应急指挥机构已发生变化(如原主要负责人陈宁、安全管理人员施心贝等人员已不在本站),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重新备案;
6.油罐区上方新搭设一条架空通信线,与油罐之间的安全间距约2米,不符合规范要求;
7.主要负责人阮剑雄2021年只参加过一次加油站的安全培训活动,未见其参与其他安全管理活动的记录,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
8.未提供纸质版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9.未提供2021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以及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的记录。
惠安县旭东加油站:
1.输油管道的ET-LLD泄漏报警仪一直处于报警状态;
2.油罐的防溢流控制器一直处于停用状态;
3.加油站防雷装置的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已过期;
4.未见新上岗的主要负责人林小芳、安全管理人员陈炜的任命文件;
5.加油站的应急指挥机构已发生变化(如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已不在本站),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重新备案;
6.油罐区的卸油口未按规定要求上锁;
7.油罐区后面的擦车棚与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8.未提供站区内新增洗车机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9.未见对站区内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的记录卡;
10.未提供2021年度的安全培训计划以及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的记录;
11.加油站内的信息系统未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UPS电源);
12.加油站区未设置“入口”标识;
13.加油站内雨水采用明沟排到站外,但未在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
惠安县义达加油站:
1.加油站区内西北角原消防器材室现作为仓库使用,与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2.加油站内设置的液位仪、测漏仪均未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加油站内的信息系统未见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UPS电源);
4.加油站内四个容积均为30m3的油罐,液位仪均显示“空容30000L”,应将液位仪及时修缮,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未提供纸质版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6.未提供站区内新增洗车机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所附的工艺流程图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符(竣工图纸上为单机四枪,实际应为单机六枪,且埋地管道的数量也不一致);
8.加油站的灭火器材未按照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三、复查情况
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四、公示时间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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