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检查情况公示
根据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要求,2021年7月19日,局执法人员对以下危化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
柯佳阳 张海兵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情况
惠安县崇武镇崇星工业气体经销部:
1.灭火器直接放置在地板上,未及时点检;
2.乙炔、氧气混合存放,无安全距离;
3.监控系统电源线未套管保护;
4.场所内未设置温湿度计。
惠安县金泉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1.工业气瓶防倾倒措施设置不合理;
2.装卸区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3.违规使用闸刀开关,电气开关安装在木板上。
惠安县柯特气体有限公司: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源线未套管,探头位置安装不合理,小型变压器安装在室内;
2.“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设置不足;
3.乙炔储存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电气线路未套管。
惠安县明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探头损坏;
2.工业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
3.气瓶储存区临时用电不规范,未使用防爆风机;
4.工业气瓶堆放在临边区域;
5.装卸区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6.未使用专用危化品运输车辆。
惠安县永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探头与管路接口部位破损;
2.张贴的标签与实际储存气瓶不相符;
3.气瓶防倾倒措施使用的绳索不可靠;
4.装卸区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5.摄像头电源线未套管。
三、复查情况
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四、公示时间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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