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惠应急罚〔2021〕4号)
一、执法对象基本信息
执法对象:惠安县惠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52126002309XY
法人代表:胡明忠
二、执法内容
案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等违法
案件名称:惠安县惠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7月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惠安县惠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未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安全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经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名称:罚款
三、执法决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应急罚〔2021〕4号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1年8月26日
四、执法机关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五、公示时间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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