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惠安县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的说明
2017年县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6.78万元,比去年决算数1466.75万元减少609.97万元,同比下降41.5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5.62万元,比去年决算数69.23万元减少3.61万元,同比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任务明确、按需派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报销、审核制度。全年县级部门组织出国(境)团组21个,因公出国(境)累计98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73万元、比去年决算数1093.22万元减少490.49万元,同比下降44.87%。主要是车改并且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万元,比去年决算数15.83万元减少5.83万元,同比下降36.83%,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2.73万元,比去年决算数1077.39万元减少484.66万元, 同比下降44.9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91辆。
(三)公务接待费188.43万,比去年决算数304.30万元减少115.87万元,同比下降38.08%,主要是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努力压缩公务性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全年县级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878批次、31129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17年度惠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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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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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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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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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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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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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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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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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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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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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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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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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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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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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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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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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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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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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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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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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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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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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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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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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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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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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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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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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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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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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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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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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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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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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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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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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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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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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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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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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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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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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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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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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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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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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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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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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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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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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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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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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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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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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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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认真遵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接待标准安排接待,自觉遵守“三不准”和“两禁止”,认真落实“五不得”。
二是严格控制出国(境)费用支出。严把出国(境)关,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外事侨办《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出访团组的统筹安排,增强计划性,加强总量控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出国(境);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数和外停留天数,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
三是完善公务车管理。严格执行《惠安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已实施公务用车改革的党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用公务用车。
四是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惠安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出差必须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出差人员必须在住宿费标准的限额内住宿,超过标准费用自理。各单位应当精简会议,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惠安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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