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3-12-14 17:08 浏览量:

  一、单位全称和机构职能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惠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全县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推动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县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港口规划,按规定负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辖区客运、出租汽车、汽车驾驶员学校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范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范政策。 

  (八)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究、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联系、协调铁路、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和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铁路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监督。负责主机功率未满44.1kw且船长未满12米的国内航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及设计图纸审查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渣土车辆的滴、洒、漏管理及不在规定地点卸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及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的监督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监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控尘的监督管理。县公安局与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2.关于渔船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捕捞许可;负责渔业船舶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海损事故的统筹协调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管辖渔船检验、渔船船用产品检验;负责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等适航技术状况安全检查;负责渔业船舶防污染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情况检查;负责渔船节能减排和渔船污染事故的技术认定,参与渔业船舶船损事故的调查处理。 

  3.关于交通规划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重大问题。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4.关于同城快送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同城快送监管工作,负责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实施监管,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对注册企业的核验登记及从业人员(含配送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拟定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监督指导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同城快送业务中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从事货运经营行为。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同城快送寄递禁寄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同城快送配送车辆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研究拟订同城快送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业监管工作。 

  二、内设机构(股室)设置情况 

  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核审批股5个内设股室。 

  三、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姓名:周水泉

职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系统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0595-87330268

分工: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简历:

周水泉,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福建惠安,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系统党委书记。



姓名:连平强

职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95-87302398

分工: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工作;主持交通战备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交通路网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防灾减灾;抓好参与铁路、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及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抓好扶贫和双拥工作。

简历:

连平强,男,1977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福建泉港,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张晓耘

职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副局长

联系电话:0595-87319393

分工: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局机关事务、财务审计以及政策法规宣传、执法监督工作;抓好平安综治和信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抓好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内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等相关工作。

简历:

张晓耘,女,1984年4月出生,籍贯、出生地福建泉港,2009年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惠安县交通运输副局长。

  

   

姓名:陈伟卿

职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兼地方海事处主任

联系电话:0595-87336933

分工:

主持惠安县运输管理所(惠安县地方海事处)日常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抓好兴泉铁路、福厦客专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简历:

陈伟卿,男,1979年1月出生,籍贯、出生地福建惠安,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交通学院本科学历。现任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兼地方海事处主任



姓名:陈风江

职位: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0595-68191801

分工:

主持惠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公路水路运政、公路路政、地方海事等的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执法对象违反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城市管理及其他涉及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简历:

陈风江,男,1988年10月出生,籍贯、出生地福建惠安,2009年6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历。现任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除上述具体分工外,班子成员同时必须承担局党组研究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办公地点(地址)、时间、联系方式、联系人 

  (一)办公地点(地址)  

  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广播电视大楼16楼。

  (二)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联系方式:  

  0595-87336268 

  (四) 联系人  

  黄斌阳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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