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战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整治方案
时间:2020-07-24 11:58 浏览量:
 关于脱贫攻坚战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

工作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战脱贫攻坚工作部署,2019年我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失学辍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巩固扩大我县控辍保学成果面临新问题、新挑战,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现就我县控辍保学攻坚工作提出如下整治方案:

一、整治内容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教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8〕46号)要求,经比对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库数据,发现一批出生于2002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未在学籍系统注册、疑似失学的情况。通过信息比对形成的《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核查汇总表》和《疑似失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核查情况汇总表》,我县有关部门、各镇政府、义务教育学校要对照两个《汇总表》中的归属于我县的疑似失学儿童以及疑似失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名单逐一做好入户核查、记录、劝返工作。

二、目标任务

《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核查汇总表》中我县共有329人,其中疑似失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我县共计23人。这部分学生分为两大类:一是学生信息中有学校名称的,属于在校辍学的,由学校负责进行入户核查与劝返工作,若无法联系的,报请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协助核查。二是学生信息中无学校名称,只有户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属于失学(从未入学)的,由镇政府牵头,会同村(居)委会进村入户,逐一核查、劝返,并做好本镇台账记录。

各镇要明确任务对象,凡是属于本镇户籍以及在本镇辖区内学校就读的疑似辍学(失学)的适龄儿童,均属镇政府、学校核查和劝返复学的对象,不得推诿扯皮,切实做好每一位当地户籍辍学(失学)适龄儿童的核查和控辍保学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台账动态管理机制

控辍保学工作事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根本要求。为完成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王也夫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公安、民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卫健、残联等县直部门分管领导以及12个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惠安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督促各有关部门、镇政府、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开展适龄儿童就学情况核查工作,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接收义务教育。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精准控辍”的工作原则,成立相应机构,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控辍保学政府行为,履行主体责任,带领村(居)委会、学校,做好入户核查、劝返复学等有关工作。

1.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县教育局要进一步细化台账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每周台账信息核查和报送制度,保障台账信息动态、精准反映辖区内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的核查劝返等工作情况;各镇政府要建立辖区内学龄儿童就学信息工作台账,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做好适龄儿童的入学动员、辍学儿童劝返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在外就读有关情况摸排工作;民政局及残联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就学信息核查与管理。

2.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健全控辍台账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将控辍台账信息变动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残联、民政等部门要明确负责台账信息交换共享工作的具体业务部门和经办人,确保各部门工作台账的适龄儿童受教育状况信息保持一致,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精准提升控辍水平。

3.规范台账填报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控辍台账信息的核实工作,对填报失踪失联、出境、户籍信息错误、死亡等原因辍学儿童,当地派出所要做好核实、查找工作;对因病因残辍学的学生,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共同组建专家组进行筛查、鉴定,提出合理教育安置意见,及时为重病重残无法到校学习的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办理缓学、休学手续,其它残疾儿童应安排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教学校学习,完善台账信息管理,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加大行政控辍力度,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县公安局和各镇派出所每年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和镇政府提供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关信息。县教育局应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招生对象的接收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县教育局要会同镇政府及学校建立健全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县教育局要把未到校报到的学生及时向镇政府反馈,并将其纳入控辍台账进行管理;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镇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认真开展核查,健全工作台账

各镇、村(居)委会、学校要按台账管理有关工作的填报说明所列情形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清真实失学儿童数据。

1.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姓名变更、失踪失联、出国出境以及死亡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情况,由公安机关予以核查或出具相应证明,报县教育局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

2.对经确认为延缓入学、超龄离校、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学校要详细了解原因,分类建档,由招生片区学校劝返复学。

3.对经确认已在校就读,但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的学生,由就读学校为其申请办理电子学籍。

4.本镇随父母到务工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镇、村核实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督促家长要求接收学校及时做好学籍注册工作,并在台账中予以注明。

5.对外地户籍,随父母务工已在本镇辖区内学校就读的儿童,经核查为辍学情况,镇政府要协同学校、派出所与家长联系,或通过对方的镇政府、公安机关,劝其复学。

6.对适龄残疾儿童,县残联、卫健局要主动作为,与镇政府、村(居)委会联合开展适龄残疾儿少的筛查鉴定与残疾证办理工作。县特教学校和各学校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形式使残疾儿少能完成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7.镇政府对入寺入教的适龄儿童,要着重做好法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工作,把适龄儿童送至义务教育学校,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关爱重点群体,精准劝返复学

各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原因,做好精准施策,优先帮扶,通力协作,确保及时复学。

1.对家庭经济困难或者父母是残疾人的适龄儿童,镇、村(居)委会要会同民政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坚决杜绝因经济困难导致学生辍学的现象。

2.对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孤儿的就学问题,要详细掌握每一位适龄儿童辍学(失学)原因,逐一核实记录,确保精准劝返复学。

3.对辍学返校就读学生,教育局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4.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要依法给予批评教育,镇政府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对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要依法管理、坚决整治。

四、工作进展情况

我县疑似辍学(失学)适龄儿童初始台账共计329人,截止6月底,核查劝返实际复学53人(建档立卡8人),系统核减276人(建档立卡15人),仍然辍学人数为0,圆满地完成了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任务。

下阶段,义务教育学校要全力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后的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新增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上报镇政府(村委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已劝返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通过分类指导、随班就读、单独编班、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已劝返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五、加强控辍工作组织和领导

1.落实控辍责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落细各部门、镇政府控辍保学职责,建立健全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形成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联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控辍管理。县教育局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本部门、学校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要切实将控辍任务细化到相关业务部门、学校和每一个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巩固扩大控辍成果。

2.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镇政府、村(居)委会以及学校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局面。

3.强化考核问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已纳入省级脱贫攻坚、民生领域重点督查项目,以及“对市督导”“两项督导”“教育强县”“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考核重要内容。今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台账信息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纪律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压实岗位责任,确保我县适龄儿童均能接受完成义务教育。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最后胜利。3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对切实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提出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不因家庭贫困等原因而失学辍学。

 

                       

 举报电话:87371871

                         惠安县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