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救助方面:
(1)做好临时救助工作,12月共发放补助金187.4万元。
(2)做好城乡低保金发放工作,12月份共发放低保金388.0万元。
(3)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12月份共发放补助金120.1万元。
2.社会事务方面:
(1)做好婚姻登记与收养工作,全县共办理婚姻登记617对,办理结婚456对,办理结婚补发58对,办理离婚登记93对,内地居民(三代内)收养1件。
(2)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12月份共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含慈善组织)2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件,社会团体修改章程2件,社会团体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件,社会团体印章、银行帐户备案1件,社会团体提前或延期换届2件,社会团体换届备案3件,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5件,民办非企业开立临时存款账户6件,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1件,民办非企业印章、银行帐户备案3件,慈善组织认定1件,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备案1件。
(3)抓好遗体火化工作,本月全县(含台投区)共火化遗体558例,其中台商投资区火化遗体135例,外地火化遗体7例,火化率达100%。
3.养老工作方面:
1.做好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12月份发放201人次,共计6.03万元。
2.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第四季度发放46681人次,共计273万元。
二、三公经费开支
1. 公务接待费:2330元。
签发人: 监督人: 填报人:
惠安县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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