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06.29)
时间:2021-06-29 11:44 浏览量: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惠市监罚〔2021〕123号

惠安县螺阳新迎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惠安县螺阳新迎春超市

92350521MA2XX6T44T

陈清松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如下处理: 1、警告;2、没收扣押物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3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2

化妆品

惠市监罚〔2021〕126号

惠安县山霞盛康推拿馆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案

惠安县山霞盛康推拿馆

92350521MA358YT40H

黄荣法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如下决定:
 1、警告;2、没收扣押物品;3、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4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3

食品

惠市监罚〔2021〕129号

惠安县康记小卖部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案

惠安县康记小卖部

92350521MA31K0DX53

王银波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没收扣押物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2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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