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0号 |
惠安禾视代眼镜店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惠安禾视代眼镜店 |
92350521MA8TAWHLXY |
黄惠彬 |
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如下: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8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2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1号 |
惠安县螺城镇王涛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螺城镇王涛电动车商行 |
92350521MAC9Q8393C |
王涛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3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2号 |
惠安县真忠兴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真忠兴摩托车行 |
92350521MA30U0C299 |
林真忠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4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3号 |
惠安县兴强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兴强摩托车行 |
92350521MA33RHTU9M |
王惜强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5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4号 |
惠安县赵建东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赵建东摩托车行 |
92350521MA32FM9P8T |
赵建东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6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5号 |
惠安县新正兴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新正兴车行 |
92350521MA30RBU19D |
王建阳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7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6号 |
惠安县阿山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阿山摩托车行 |
92350521MA30RJBH0R |
谢明山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
8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19号 |
福建圣菲龙制衣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福建圣菲龙制衣发展有限公司 |
91350521MA348RKF3T |
蔡明聪 |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1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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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25号 |
惠安县卡希路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卡希路电动车行 |
92350521MA32XPLU1J |
林跃平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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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26号 |
惠安县名驰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
惠安县名驰电动车行 |
92350521MA30R7JD6G |
陈志江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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