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3.07.24)
时间:2023-07-24 09:22 浏览量: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0号

惠安禾视代眼镜店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惠安禾视代眼镜店

92350521MA8TAWHLXY

黄惠彬

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如下: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8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2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1号

惠安县螺城镇王涛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螺城镇王涛电动车商行

92350521MAC9Q8393C

王涛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3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2号

惠安县真忠兴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真忠兴摩托车行

92350521MA30U0C299

林真忠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4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3号

惠安县兴强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兴强摩托车行

92350521MA33RHTU9M

王惜强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5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4号

惠安县赵建东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赵建东摩托车行

92350521MA32FM9P8T

赵建东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6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5号

惠安县新正兴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新正兴车行

92350521MA30RBU19D

王建阳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7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6号

惠安县阿山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阿山摩托车行

92350521MA30RJBH0R

谢明山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9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8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19号

福建圣菲龙制衣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福建圣菲龙制衣发展有限公司

91350521MA348RKF3T

蔡明聪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1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9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25号

惠安县卡希路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卡希路电动车行

92350521MA32XPLU1J

林跃平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10

质监

惠市监罚〔2023〕226号

惠安县名驰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惠安县名驰电动车行

92350521MA30R7JD6G

陈志江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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