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1.06.1)
序号 |
受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违规事实 |
处罚情况 |
备注 |
1 |
康新华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在惠安县净峰镇墩中村郑厝542号开展皮肤科诊疗活动。 |
1、没收案药品;2、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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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安县螺城家宾馆 |
宾馆安排2名未获得有效健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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