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处罚单位或个人 |
违法违规事实 |
处罚情况 |
备注 |
1 |
郑惠力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在惠安县螺城镇文苑世家6号楼106室开展针灸诊疗活动。 |
1、没收涉案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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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安县德皓口腔门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口腔科诊疗活动。 |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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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伟锋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在惠安县螺城镇福璟花园三、四期6栋111、112号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 |
移送惠安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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