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管〔2020〕124号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承建单位:
根据《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惠防控指办〔2020〕14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在建项目贯彻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确保在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同时防止疫情反弹,现将开展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29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组组成
组 长:陈云良(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苏明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胡小雄(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郭昌市(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三、小组安排
第一小组
小 组 长:苏明雄
参加人员:傅秋伟 吴清海 陈泽彬 黄家辉 陈愉(联络人)
检查项目:城南规划三路(东风村)工程、惠安县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中心工程、国道G324线和省道S312线道路边分带缺口隐患整改工程。
第二小组
小 组 长:胡小雄
参加人员:张冰冰 林颖 孙延萍 黄志平 刘溥瑜 郑佳敏(联络人)
检查项目:城区道路沥青化PPP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厂烟囱改扩建项目、垃圾中转站统一市场化PPP项目、惠安县排水管网缺陷整改修复(三期)工程。
第三小组
小 组 长:郭昌市
参加人员:陈昆财 张学斌 曾昆昆 颜秋香 张丽真(联络人)
检查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农村污水PPP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对建设项目施工外来人员,重点检查人员健康管理、宣传教育以及员工就餐和集体宿舍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密集作业场所的作业点,重点检查作业场所人员登记、工作场所通风以及场所清洁消毒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
(一)各检查组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马上、立即、迅速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实地检查。
(二)检查过程不听取汇报,直接查阅相关资料、察看现场,对项目中负责疫情防控的人员进行个别访谈,了解防控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三)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检查表》(详见附表)所要求内容,逐一对照评估,把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表中。
六、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责任单位予以改正,以专项检查推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督促责任单位在做好复工复产的同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附件:1.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情况
检查表
2.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惠防控指办〔2020〕143号)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何丹阳 联系电话:1588077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