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200-2020-00066
- 备注/文号:惠政告〔2020〕1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7
惠政告〔2020〕10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2020年7月3日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现将2019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未列入本通告附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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