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100-2020-00062
- 备注/文号:惠政〔2020〕1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1
惠政〔2020〕10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艺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杨艺晖同志的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孙晓寅同志的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建军同志的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庄亚芳同志的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珊珊同志的惠安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恒同志的惠安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菁菁同志的惠安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苏明雄同志的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刘书艺同志的惠安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郑韶阳同志的惠安惠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连平强同志的惠安惠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庄丽娟同志的惠安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志卿同志的惠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少杰同志的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伟松同志的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伟城同志的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欧阳炜同志的惠安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刘晓晴同志的惠安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芳榕同志的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卢爱军同志正式聘任为惠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聘期至2022年6月。
以上同志的任职(聘任)时间从决定试用之日起计算。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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