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3000-2022-00026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2〕12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9
惠政文〔2022〕12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各镇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各学校:
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21年度镇党委及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委办〔2021〕56号)要求,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安县2021年各镇教育工作责任考核标准>的通知》(惠政教督〔2021〕4号)的考核内容,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12个镇落实2021年度教育工作责任进行考核。现对各镇2021年度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给予通报:崇武镇、东岭镇、黄塘镇等3个镇为优秀等次,紫山镇等9个镇为良好等次。对当年度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前三名的镇,将按照惠安县教育局、 惠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21年度对镇教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政教督〔2021〕33号)文件精神,授予“教育工作先进镇”荣誉称号,并各奖励30万元。
希望受通报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按照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规划(2021-2028年)>的通知》(惠政办〔2022〕2号)文件要求,明确且履行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教育“两项督导”准备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持续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展现新作为,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作出新的贡献。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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