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3-01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惠东桥政〔2024〕17号
- 发布机构:东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东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惠安县极端暴雨及有关次生灾害
临灾预警“叫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惠安县暴雨及有关次生灾害临灾预警“叫应”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惠安县极端暴雨及有关次生灾害临灾
预警“叫应”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联动,强化预警指向性和精确性,落实直达基层防汛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极端暴雨灾害来临前预警信息切实传达到基层一线,把握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极端暴雨及其引发的强对流、洪涝、地质等次生灾害预警处置工作。当气象部门发布高等级暴雨预警时,县、镇、村三级有关部门根据对应职责立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并开展临灾预警“叫应”工作。
二、预警“叫应”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橙色、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或暴雨Ⅲ级及以上预警。
(一)暴雨预警信号
1.暴雨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的降雨,并且强降雨仍将持续:①3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以上,且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②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2.暴雨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的降雨,并且强降雨仍将持续:①3小时降雨量达120毫米以上,且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②6小时降雨量达180毫米以上;③12小时降水量达220毫米以上。
(二)暴雨预警
1.Ⅲ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3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1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30毫米。
2.Ⅱ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有3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2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50毫米。
3.I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有3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3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80毫米。
三、预警“叫应”内容
包括气象、水文、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等临灾预警信息。
四、预警“叫应”方式
根据紧急程度及实际情况,合理选用电话、视频调度、短信、微信、电视、“村村响”应急广播、卫星电话、公共显示屏、下发文件(通知、通报、专报)等叫应手段,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布到相应层级,村(社区)还可采取敲门入户、 鸣锣吹哨等方式进行当面预警“叫应”;对于致灾性强的高级别预警,必须采取电话或视频调度等直接“叫应”方式,确保对方切实收到预警信息。
五、预警“叫应”行动
(一)灾害预警(即“谁叫”)
按照“分级分类分部门”预警“叫应”原则,根据预警等级及影响范围,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防汛责任人及高风险区域群众实施“叫应”。
1.暴雨橙色及以上等级预警信号
气象部门要建立面向公众和面向防汛责任人两条预警主线,并健全完善极端暴雨预警信息向社会发布制度,采用电话、短信、传真、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工作群等各种方式广泛发布预警和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主动转移避险。
(1)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2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防汛办,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受影响的镇分管领导及防汛责任人;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1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防指指挥长及县防汛办,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防指成员单位、受影响的镇主要领导及防汛责任人,提醒组织、采取应急措施防范应对,并做好电话记录。
2.暴雨Ⅲ级及以上等级预警
县防指根据《惠安县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暴雨Ⅲ级预警启动暴雨Ⅳ级应急响应,Ⅱ级预警启动Ⅲ级响应,I级预警启动Ⅱ级及以上等级响应),各镇各部门根据预案要求以及自身职责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3.暴雨次生灾害预警
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收到暴雨预警后,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会商,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地质灾害预警等预警信息并“叫应”重点防范区域相关防汛责任人;对于致灾性强的高级别预警信息应采用电话方式第一时间预警“叫应”受影响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提醒相关责任人通知危险区域内可能受威胁的群众,特别是独居老人、病残人士和留守儿童等采取避险措施,并指导、协助属地镇组织开展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工作,打通预警信息上传下达“最后一公里”。
(二)“叫应”联动(即“谁应”)
1.应急部门第一时间发出暴雨及次生灾害预警提示函,指导相关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并督促落实救援力量预置等防范应对工作措施。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第一时间组织研判,提出“关、停、撤、转”等行动措施建议,督促镇、村(社区)落实临灾防范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做好转移避险准备,一旦发现险情征兆,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得出、传得到、叫得应”。
2.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水库、水闸、水电站、山围塘、小流域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等区域的巡查排查,及时采取应急排险处置并指导、协助属地镇及时转移可能致灾危险区域群众。
3.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积水积涝隐患排查,重点针对下穿隧道、低洼地带、沟口截流设施等重点风险区域开展全面排查,组织预置抢排力量,迅速对积水路段采取管道疏通、水泵抽排等方式进行抢险排涝;要及时对倒伏树木等进行清除,并配合公安部门加强降雨期间的交通疏导管控,在桥涵、下穿通道、塌方和积水路段等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避免发生道路阻断等灾情。
4.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建工地塔吊、深基坑、简易工棚、物业小区(重点是地下车库)等进行巡查排查,并及时落实人员转移、设备加固、险情处置等措施。
5.文旅部门、景区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要重点检查涉水、临崖、滨海的景区、旅游项目和非景区景点,适时关闭园区,组织游客紧急疏散、就近撤离到安全避险区域。
6.宣传、工信商务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将县防指会商提供的灾害影响及发展趋势、风险点、防范要求以及避险提醒等通过广播、新闻、短信和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等向公众发布。
7.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密切跟踪雨情、水情,及时组织开展各项预防预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8.各镇要加强自主研判,摒弃“等靠”思维,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组织驻村干部下沉一线,协助村(社区)做好重点部位巡查、抢险救援救灾等工作,提前摸排并动态更新不同响应等级下需转移人员清单,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应转尽转早转。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切实落实好极端暴雨临灾预警“叫应”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防御成效。要针对极端暴雨可能导致的山洪暴发、城镇内涝、工程出险等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掌握本辖区、本行业灾害风险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尤其是涉及到人员安全的灾害风险点,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确保逐级“叫应”精准到位。
(二)各镇及负有“叫应”责任的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各方块“叫应”办法,明确叫应”内容、流程、方式及反馈等措施要求;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测力量,完善监测手段,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精准度,为开展临灾预警“叫应”工作争取主动,确保“叫应”有效。
(三)被“叫应”的单位和责任人要确保汛期及其他重要防汛时期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预警信息并采取应急措施后,要及时将工作动态信息反馈至县防汛办汇总,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
(四)县防指将对极端天气预警“叫应”措施落实情况全过程督导,对擅离职守、有“叫”不“应”、信息反馈不及时、响应措施不到位等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叫应”处置流程图
2.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叫应”处置流程图
3.暴雨Ⅲ级预警“叫应”处置流程图
4.暴雨Ⅱ级预警“叫应”处置流程图
5.暴雨I级预警“叫应”处置流程图
6.强降水短信直报处置流程图
东桥镇党政办 2024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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