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6 11: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发展改革工作职能,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主动公开文件163份,全文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受理申请的数量6例,对依申请的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已办理6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发布、归档等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合法,便于群众了解掌握。

      (四)加强平台建设情况。以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丰富信息资源。依托县政府网站与县档案馆进行公开,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积极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加强对公开内容审查,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各股室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公开原则。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44.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仍需深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提炼,积极探索新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以学促干,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组织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推动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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