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7 16:03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度报告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5年惠安县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情况编制而成。年报内容丰富多样,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全文在惠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如有疑问,可与惠安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城市广场广电大厦12层;邮编362100;联系电话:0595-8738204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社的指导下,我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圆满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落地。通过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供销系统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与利用需求,为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1.信息发布全年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了共计14条政府信息,内容全面覆盖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信息等核心领域,有效提升供销系统工作透明度,为公众了解供销工作搭建清晰便捷的信息渠道。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一目了然,强化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效能,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契合“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工作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社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范流程办结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信息审核作为关键环节,重点严把内容真实性、时效性、保密性关,刚性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力保障发布信息的质量与安全。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录入、发布全流程管控及页面核查机制,有效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更新及时高效,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与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鉴于我社未设立独立网站,重点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新媒体、“惠安供销合作网”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常态化发布工作动态、重点工作进展及惠农政策解读与实施情况。通过优化平台运营策略,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覆盖面与传播力,保障公众便捷高效获取所需信息,践行政务新媒体“权威发声、服务群众”的运营原则。

    (五)制度建设

    1.完善主动公开制度:细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内容范围、流程规范、公开方式及时限要求,构建标准化公开体系,确保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全流程环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3.筑牢保密审查防线:建立“信息生成-公开审核-后续监管”全链条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及供销系统业务数据、合作企业信息等敏感内容实行“一事一议、多级复核”,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4.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惠安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通过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执行效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服务要求与公众期盼,仍存在短板:

    1.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供需匹配度不高,政策解读碎片化;

    2.渠道协同性欠缺,互动回应效能不强,未形成闭环处理机制;

    3.管理精细化不够,存在过时信息清理不及时、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1.构建精准公开体系:建立供需双向对接机制,聚焦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优化公开内容;深化政策解读,丰富呈现形式,提升公众理解度;定期清理过时信息,确保内容准确有效。

    2.优化公开渠道与互动:推进线上线下渠道协同更新,提升获取便捷性;整合反馈渠道,建立闭环回应机制,保障公众诉求及时办结;丰富公众参与形式,提升决策透明度。

    3.健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管业务必管公开”,明确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跨科室协同;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推动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社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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