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703-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惠市监〔2026〕1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各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监管改革,推动我县协同检查常态化运行,努力实现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和实效性的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事项清单(第二版,2025年)》及省市2026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计划工作部署,结合本县系统实际,制定了《2026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工作计划》(附件1),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科学统筹,分级分类落实检查任务
1、承接并实施上级抽查任务。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分阶段抽取派发的协同检查对象名单对应的检查任务。县局各业务股室要按照“重点带一般、通用随同查”的要求,由重点领域相关业务股室牵头组织实施本条线业务协同检查。各监管所须及时完成本辖区内各项抽查任务认领,并按时规范完成。
2、完成本级年度抽查任务。在完成上级统一部署任务的基础上,本局须统筹制定计划,并完成本级年度抽查任务,确保全年抽查任务覆盖本辖区2025年底企业期末实有数3%以上。制定年度计划应坚持“能协同尽协同”原则,由重点领域业务科室根据行业、区域特点,选择一定比例检查对象,同步开展一般事项和通用事项协同检查,推进公正规范精准高效监管。
二、规范实施,全面深化差异化随机抽查
1、严格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落实通用型诚信守法低风险企业(A类)“无事不扰”守信免检政策,免检期内免于日常检查;对一般风险(B类)企业鼓励开展书面检查等非现场检查,一年内随机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对信用风险较高(C类)和信用风险高(D类)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靶向监管。除涉及健康安全风险等重点监管领域和有关专业领域外,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的比例,应确保采取差异化抽查的企业户数占比不低于90%。
2、依托系统规范检查流程。本县的“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检查,依托全省协同检查统筹管理系统,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进行检查任务随机匹配。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年度涉企检查频次要求,杜绝人为干预、重复抽取。要按照“风险就高、层级就高、检查事项复杂就高”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抽取。
三、创新方式,提升检查智慧化与透明度
1、推广非现场智慧监管。针对不同业务领域特点,大力推行非现场检查。对B类企业、低风险行业优先采用书面检查、远程监控、数据核查等方式,积极探索运用在线监管、AI巡检等智慧化手段,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执行涉企行政检查纪律,做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待上级“扫码入企”功能开发完成后,检查人员应通过系统生成检查二维码,主动向企业展示检查任务、人员资质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查透明度。
3、强化监管与服务融合。严格执行相关执法裁量与辅导清单制度,在检查中注重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整改提升,从源头防范化解违法违规风险。
四、闭环管理,强化结果应用与责任落实
1、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与公示。每年上半年、下半年的检查任务,原则上应分别在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完成。检查结束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确保全年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2、健全“检查—整改—提升”闭环。对检查发现的个性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清单式推进整改。对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依法移交核查。检查结果应作为动态调整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及后续抽查比例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督导与总结。
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强化工作保障和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综合能力;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各监管所、股室应注重收集、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半年及全年协同检查工作总结请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至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
附件:2026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检查计划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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