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14:20

     

     

    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电信大楼13楼,邮编:362100,电话:0595-8731083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出发点,立足单位职能,紧扣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稳中提质。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中心始终把政务公开摆在提升治理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位置,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谋划。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业务推进与台账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结合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中心对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公开内容边界等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并细化了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强化内容校核、格式规范与发布审批,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准确、及时。同时,全面更新和优化办事指南,精简办理流程、补充细则说明,提升信息公开的可及性和实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支撑。

    (三)抓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质效 

    2025年度,中心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围绕群众关切、业务重点和权力运行事项,主动公开1份文件。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相关投诉、复议或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整体平稳规范。

    (四)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中心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流程、政策执行及办事事项等内容,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事项清单,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动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完善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清晰度和可读性。同时,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内部考核与日常督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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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

    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融合度不高,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内容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互动性和服务性有待加强。

    2.工作队伍专业能力需加强

    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在处理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时,存在办理流程不规范、答复内容不严谨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推动渠道融合,提升服务效能

    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突出特色,避免内容同质化,增强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咨询。规范线下查阅点建设,定期更新信息资料,加强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推动线上线下渠道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常态化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条例》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保密审查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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