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崇武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15:43

    惠安县崇武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崇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崇武镇莲岛西路392号,邮政编码:362131电话:0595-87681326电子邮箱:haxcw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根据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发布,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概况

    一是完善制度与机构建设。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健全信息公开领导体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平台和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按时填报及公开本单位的信息数据。

    二是加强审核与及时报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健全公文签发制度,强化会签核稿,严格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等方面预审,落实上网公开前再审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用好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做好公开渠道的拓展和维护工作,督促镇机关各部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除通过网站和公开栏公开外,还通过LED屏、便民服务窗口、“崇武古城”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渠道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5年底,崇武镇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2025年度政府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33.3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2条,占66.67%。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5件,网络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及时受理申请并按时办结4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0件,区分处理后公开答复0件,不予公开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4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充分利用每周机关学习会对镇机关各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六)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聚焦公众关切问题、信息,用好用实政府信息公告栏、“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崇武古城”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发布渠道使群众获得信息更加便捷。

    (七)监督保障

    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595-87681326),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强化考核机制,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八)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在202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优化公开流程,强化对主动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与质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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