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桥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2 17:28
     东桥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东桥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惠安县东桥镇东桥通政路50号,邮编:362141,电话:0595-878520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东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原则,遵循及时、准确总体要求,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目标,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严格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属性认定、发布协调、动态管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链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实行分管领导会签、党委秘书核稿、党政办预审公开与保密属性,最后由镇长签批。信息报送前,再次按程序复核,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规范提交,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及时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社会关切回应。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线下公开栏等运用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党务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等多渠道公开信息,提升覆盖面和便民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镇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796条,在政务公开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内容涵盖镇政府工作方案、规章制度、财政经济、城镇规划、社会保障、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多个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截至20251231,我镇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协调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不定期对镇机关各职能股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五)平台建设

    充分依托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惠安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主动上传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让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监督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涵盖信息制作、审核、发布、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与责任追究的全流程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要求与责任主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同步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压实审查责任,坚决防止失密泄密问题发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在县对镇绩效考核中的指标占比,严格依照上级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镇政府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595-87852001),便于群众监督与反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提升。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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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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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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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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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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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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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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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部分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深度有待丰富基层队伍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新要求、新规定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互动回应机制有待完善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收集研判、精准回应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 

    下一步主要改进措施:一要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围绕镇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进一步拓展和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二要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负责部分的更新维护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对镇村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培训。三要强化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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