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时间:2025-03-14 11:45 浏览量:
   一、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向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2.评估。人社局组建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审核。

3.认定。对评估审核通过的产业园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结果的,由人社局行文批复,授牌惠安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向社会公布,人社局、财政局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4.申报材料

(1)安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园区的基本情况运营方式规划战略发展措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并提供产业园基础设施面积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5及管理机构运营机构扶持优惠政策落实入驻机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材料

(3)申报主体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的,应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共建合作性质的,还需提供合作协议

(4)园区入驻机构产值及服务类型等情况材料。包括产业园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册和入驻协议《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建园补贴

1.申报条件

(1)已建成并认定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1231日。

2.补贴标准

对成功创建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当年度由县级财政给予所属园区3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

3.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向人社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安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建园补贴申请表附件2

(2)获批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证明材料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情况报告。包括园区的基本情况管理机构运营方式扶持优惠政策落实入驻机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

(4)申报主体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的,应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共建合作性质的,还需提供合作协议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升级奖励

1.申报条件

(1)已建成并认定为国家级、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1231日。

2.补贴标准

在上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分别叠加拨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3.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向人社局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升级奖励申请表附件3

(2)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证明材料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建设情况报告。包括园区的基本情况管理机构运营方式扶持优惠政策落实入驻机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

(4)申报主体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管委会的,应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共建合作性质的,还需提供合作协议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奖补使用规定

1.专款专用

奖补资金必须严格用于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及升级直接相关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支持、入驻机构扶持和人力资源服务创新研发等方面。

2.禁止用途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1)与产业园无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或经营性支出;

(2)个人消费、偿还债务、非公益性捐赠等;

(3)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禁止的其他用途。

3.监管要求

申报单位需接受县人社局、财政局及第三方审计监督对虚报、挪用或未达预期效益的,责令限期整改、追回资金,并取消后续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办理单位:惠安县人社局

办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

  人:小郑    联系电话:87391174

 

附件:1.惠安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申请表

2.惠安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次性建园补贴申请表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升级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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