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
(1)企业减员率不高于2023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1%);
(2)2025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2025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份的70%);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2.补助标准
对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3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5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5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5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流程
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后,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5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1);
(2)县电力部门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1月用电清单及缴费发票;
(3)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经银行盖章)和工资发放承诺书(花名册和工资需提供纸质版与可编辑电子版)(附件2、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87390967
二、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3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1%)及2025年1月份缴纳失业保险员工人数超过50人的工业企业,其非福建户籍员工在2025年2月10日(正月十三)之前返岗的(须连续参加2025年1月、2月失业保险);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2025年2月10日前返岗的按每人500元发放返岗补贴。
3.申报流程
2025年春节后省外返岗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企业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申请表》(附件4);
(2)《惠安县企业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花名册》(附件5);
(3)省外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补贴人员2025年1月、2月份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申请补贴人员2025年1月份工资流水;
(6)申请补贴人员返岗考勤记录;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87395118
三、零工市场一次性运维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首次创建成功并运营满半年以上且取得一定成效的零工市场(驿站)(创建前需到县就业人才中心申请报备),通过县人社局现场考核验收合格的;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助标准
零工市场每家给予6万元奖补,零工驿站每家给予3万元奖补。
3.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驿站)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零工市场(驿站)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认定申请表》(附件6);
(4)《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7);
(5)制定的实施方案等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9667
四、零工市场绩效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经认定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且取得一定成效的零工市场(驿站);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助标准
零工市场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助。零工驿站得分满90分及以上的,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80分-89分的,每家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70分-79分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3.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驿站)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7);
(2)《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岗位推荐成功花名册》(附件8);
(3)《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9);
(4)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报告等其他考核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9667
五、“零工之星”奖励(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被星级零工市场推选为“零工之星”;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给予“零工之星”每人3000元的奖励。
3.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零工之星”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零工之星认定申请表》(附件10);
(2)“零工之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9667
六、一次性劳务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市外省内其它地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当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助标准
分别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市外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
3.申报流程
企业按隶属关系向组织招聘(自行外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先行向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企业自行外出招聘报备表》(附件11)(一式两份);
(2)《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申请表》(附件12)(一式两份);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邀请函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参加招聘会展位费发票、行程佐证材料和招聘现场图片复印件(公益性招聘会展位费发票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7390967
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为惠安县企业引进(不含本市之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含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人员(初次在惠安县就业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奖励补贴500元。
3.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申请对象的资质(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
(2)引进劳动力的情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引进劳动力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工资支付凭证、3个月以上缴交社会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历年缴费明细)等;
(4)向用工企业成功引进劳动力的佐证材料(申请对象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接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附件13);
(6)《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附件1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7390967
八、劳务协作站一次性运维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县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首次创建并通过认定的劳务协作站;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运维补助5万元。
3.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劳务协作站认定申请表(附件15);
(2)惠安县劳务协作站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6);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劳务协作站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建设劳务协作站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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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9667
九、劳务协作站引进新员工奖励(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劳务协作站首次引进的外来员工,在我县连续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失业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时该员工仍在我县企业就业的;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给予劳务协作站1000元奖励补贴。
3.申报流程
申请对象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申请对象的资质(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劳务协作站认定材料) ;
(2)引进省外员工的情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引进省外员工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工资支付凭证、3个月以上缴交社会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历年缴费明细)等;
(4)向用工企业成功引进省外员工的佐证材料(申请对象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接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引进省外员工奖励申请表》(附件17);
(6)《引进省外员工花名册》(附件18)。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9667
十、老员工引进新员工奖补(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惠安县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新员工初次在泉州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泉州市引工大使);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给予500元奖励补贴。
3.申报流程
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企业申领奖励补贴前,应事先将引进新员工前两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员工签领(或银行发放流水账)的工资发放表等材料送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2)《申请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9);
(3)企业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附件20);
(4)《引进新员工后企业员工花名册》(附件21);
(5)引进人员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
(6)企业委托老员工引进新员工委托书(一式两份);
(7)引进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一、泉州市引工大使一次性引工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对我市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泉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到10人(含)以上。首次来泉就业主要是指当年度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近3年首次在泉州市辖区内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2个月以上的非泉州籍民营企业新员工(不含在县市区流动员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及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员工)。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引工补助。
3.申报流程
民营企业每季度末可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认定引工大使和申领一次性引工补助,并提供以下材料:
(1)引工大使申报表(附件22);
(2)民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工大使在职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引进人员花名册(附件23),需附上引进的新员工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凭证和2个月以上工资凭证;
(5)引工大使企业内部公示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二、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交通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5年首次自行来惠就业、创业,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的省外务工人员;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补贴标准
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3.申报流程
省外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24);
(2)《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5);
(3)省外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省外务工人员1个月以上劳动合同、1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1个月以上工资流水;
(5)企业2024年12月员工花名册;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三、本地人员“返惠”就业奖励(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本地户籍人员首次返惠就业(2024年无在惠社保缴费记录);
(2)2025年首次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参加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3个月;
(4)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一次性奖励1000元。
3.申报流程
返惠就业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2025年惠籍人才“返惠”就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26);
(2)返惠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返惠就业人员3个月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4)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3699
十四、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5年以来首次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高技能、专技人才;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给予高级技师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每人发放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技师、中级职称人员每人发放3000元补贴,高级工、初级职称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补贴。对招用高技能、专技人才的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按个人补贴标准的50%发放一次性吸纳高技能、专技人才补助。
3.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惠安县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7);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技能、专技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4)技能等级或职称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职改部门出具的证书为准;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需经人社部官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得到的才予认可);
(5)聘用(劳动)合同;
(6)高技能、专技人才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7)企业实际支付薪酬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87373699
十五、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4年2月6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我县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球前 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下同〕,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首次在我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县同一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首次引进到我县一年内(以参保缴费记录为准)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4)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1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5)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5日。
2.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发放1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发放2万元生活补贴,但不重复享受“涌泉”行动每人1万元标准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分两次发放,申请审核通过后的第一年发放50%(发放时需在惠参保),第三年根据其就业创业情况发放另外50%(发放时需三年内均在惠连续参保,且仍在我县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
3.申报流程
属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人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http://www.qzrcgw.gov.cn)或“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进入“涌泉”行动模块端口进行注册申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其余对象通过填写《惠安县青年人才升级生活补贴申请表(非民营)》(附件28)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线下申报,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生须提供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工作证明。在惠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在惠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线上申请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线下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泉州市(惠安)人才创享中心
(惠安县建筑业发展大厦1号楼)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87352258
十六、企业调查统计工作补助(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列入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的企业;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助标准
每家企业每月100元。
3.申报流程
纳入失业动态监测的企业收到拟发放补助的通知后,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对公账号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版文件。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三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七、就近入学保障(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5年在惠就业人员的子女;
(2)应届及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应届及往届中职和中技毕业生、社会再就业人员?(包括退役军人、农民工、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3)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保障标准
优先享受免学费政策就读我县公办技工学校。
3.申报流程
申请人向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招生报名表(附件29);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彩照1寸两张;
(5)家长工作证明。提供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
办理地址: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
(惠安县螺阳镇东风村前宅268号)
联系人:小范 联系电话:27628325
附件:1.2025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2.2025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企业失业保
险参保职工花名册
3.2025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企业失业保
险参保职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4.惠安县企业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申请表
5.惠安县企业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花名册
6.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认定申请表
7.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补助资金申请表
8.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岗位推荐成功花名册
9.惠安县零工市场(驿站)建设统一标准
10.惠安县零工之星认定申请表
11.企业自行外出招聘报备表
12.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申请表
13.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
14.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
15.惠安县劳务协作站认定申请表
16.惠安县劳务协作站补助资金申请表
17.引进省外员工奖励申请表
18.引进省外员工花名册
19.申请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
20.新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
21.引进新员工后企业员工花名册
22.泉州市引工大使申报表
23.泉州市引工大使引进人员花名册
24.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申报表
25.2025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花名册
26.2025年惠籍人才“返惠”就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27.惠安县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贴申请表
28.惠安县青年人才升级生活补贴申请表(非民营)
29.泉州市惠安技术学校招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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