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针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库存量较大(153.73万㎡)、去化周期较长(94个月)的实际情况,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参照《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5〕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69号),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化解库存压力,特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惠安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共包含五个方面二十二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优化购房政策,满足市场需求
1.购房契税补贴。在2025年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您在惠安县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和安置房),并在房管部门完成了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那么您未来缴纳的契税,政府将补贴其中的50%。补贴款项将在您办理好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后予以发放。
2.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了第二个或更多孩子的家庭,在2025年全年于惠安县内购买新建的商品房、商铺或一手车位,政府将提供额外补贴:
(1)商品住房。二孩家庭每套补贴2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套补贴3万元;
(2)商业用房。二孩家庭每套补贴1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套补贴2万元;
(3)一手车位。二孩及以上家庭每个补贴2千元;
(4)同样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认定依据,待所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成后,再兑现相应补贴。
(5)鼓励房企额外优惠:政府还积极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在自身销售方案中再给予5%至10%的额外房价优惠。
3.优化学位准入政策。为了让购房者子女能尽早入学,在学区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您只要凭借新购商品房的网签备案合同、缴纳契税的凭证以及户口簿,就可以为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教育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无需等待房产证办妥。
4.规范首套房认定标准。此项政策放宽了“首套房”的认定。当您家庭新购商品住房时,住房主管部门只查询家庭成员名下已经拥有的新建商品住房套数。而像自家建的房子、单位集资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其他类型的住房,均不计算在内。这使得更多家庭在购房时能够享受首套房的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
5.鼓励房企让利。政府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推出优惠措施,例如支持他们组织团购活动(团购价可在备案价基础上协商调整)、举办房展会等。同时,也鼓励房企在卖房时,同步向购房者发放可用于家电、汽车、加油、餐饮、百货等消费的抵用券,让购房得到更多实惠。
(二)加大金融支持,助力行业发展
1.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得到提升。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仅单方缴存的职工,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在上述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20万元的额度。
3.降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在泉州市范围内(包含惠安县)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总房款的15%,大大降低了改善型购房的资金门槛。
4.强化项目融资支持。政府将建立房地产项目的“白名单”制度,把运作规范、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纳入名单。商业银行对这些“白名单”项目要加快审批、优先贷款,满足其合理的融资需求。同时,鼓励通过项目并购贷款等方式,支持本地的国有企业或资金实力强的优质房企,去收购、盘活出现困难的房地产项目。
(三)调整供给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1.提高出让地块品质。未来在土地供应上,会增加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优质地块。鼓励开发商利用这些好地块,建设高品质住宅,例如倡导“好房子”标准、建设耐久性更好的百年建筑、应用智能技术的住宅以及注重生态绿色的第四代住宅等。
2.优化规划设计标准
(1)架空层利用:允许住宅楼的架空层在半围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置成面向全体业主免费使用的公共空间,例如健身区、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儿童游乐场、青年交流站、老年人休闲区等。但严格禁止将这些空间进行销售或变相出售。
(2)地下空间开发:在符合安全、规划和人民防空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新建的住宅项目(包括已拿地但未办证的项目)在地下一层增建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设施,如便民家政点、文化活动室、小型健身房等,以完善社区“15分钟生活圈”。这部分额外开发的地下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其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如何经营使用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协商决定。
(四)优化流程管控,筑牢交付保障
1.调整预售形象进度。为了加快新房上市供应,对申请预售许可的工程进度要求进行了调整。对于2024年8月31日前出让的土地,项目达到“正负零”(即地下室完工,地面主体开始施工)以上即可申请预售;对于2024年9月1日后出让的土地,则需要工程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五分之一以上。2.优化项目审批。针对“保交楼”项目,支持其根据建设情况,分不同楼栋或批次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快问题解决。对于一些服务于主体施工的临时设施,如果交房后仍需短期使用,建设单位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后,可以先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后续加强监管即可。
3.优化竣工交付流程。推动涉及“保交楼”项目的测绘、验收、缴税、不动产登记等多个环节整合办理。对于已取得规划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关键文件的楼盘,即使人防等部分资料暂时不全(可采取承诺限期补齐的方式),也可以先受理竣工备案申请,并不因此冻结预售监管资金,最终目标是尽力实现“房子交付的同时,不动产权证书也能交给业主”。
4.加强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按月足额存入政府指定的专户,严禁挪用。对于自身存在债务违约或较大经营风险的房企,不允许其代收维修资金,改由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在交房前,直接组织业主将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确保资金安全。
(五)稳定市场预期,妥善应对风险
1.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虚假广告宣传、诱导客户缴纳“定金”却不明确告知退款条件、虚构原价再打折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收取定金时必须书面明确告知不退的后果并由消费者签字确认。加强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
2.稳妥处置特殊房源。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工程抵款房”,其网签合同价格应当与该项目最近一年的正常网签成交价格基本匹配,防止低价扰乱市场。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法拍房”时,县住建局将加强房价监测,配合法院设定更为合理的起拍价,以稳定市场价格预期。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各项利好政策的宣传解读,从正面引导市场消费预期和信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主动作为,共同营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范围期限
1.实施范围:惠安县域内;
2.实施期限:本文件自印发之日(2025年3月25日)起施行;
3.追溯执行:2025年1月1日至文件施行之日(2025年3月25日)期间符合相关补贴条件的购房行为,参照执行;
4.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补贴资金限制:受预算总额控制,购房契税补贴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均采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时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若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已超预算总额,则按申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6.政策冲突处理:执行中如与上级政策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遇政策调整,以新文件为准。
五、关键词诠释
1.二孩三孩家庭:指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
2.新购买商品住房/商业用房/车位:在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进行网签合同备案的一手商品住房、商业用房、车位,不包括二手房、安置房及各类二手、安置性质房源。
3.网签合同备案:是认定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计算补贴时限的关键依据。
4.首套房认定标准(本政策内):仅查询家庭成员名下的一手商品住房套数,其他性质住房不计入。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牵头解读单位: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解读单位: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惠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许惠玲
联系电话:0595-87391373
-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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