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解读(二)
时间:2025-03-26 08:49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针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库存量较大(153.73万㎡)、去化周期较长(94个月)的实际情况,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参照《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5〕1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4〕69号),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应对市场变化,有效化解库存压力,特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惠安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共包含五个方面二十二条具体举措,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优化购房政策,满足市场需求

  1.购房契税补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惠安县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安置房)的购房人,可享受所缴纳新房契税50%的补贴。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待房产证办理后兑现补贴。

  2.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商业用房、车位(不含二手及各类安置性质房源)给予补贴:

  (1)商品住房。二孩家庭每套补贴2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套补贴3万元;

  (2)商业用房。二孩家庭每套补贴1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每套补贴2万元;

  (3)一手车位。二孩及以上家庭每个补贴2千元;

  (4)同样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待房产证办理后兑现补贴;

  (5)鼓励房企额外优惠: 鼓励开发商对二孩、三孩家庭购买商品房再给予5%以上、10%以上的优惠。

  3.优化学位准入政策。在学位允许条件下,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契税缴纳凭证及户口为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4.规范首套房认定标准。对新购商品住房进行家庭住房查询时,仅认定家庭成员名下的一手商品住房套数,自建房、集资房、房改房、安置房等其他性质住房不纳入认定范围,放宽了首套房认定标准。

  5.鼓励房企让利。鼓励房企配套优惠措施,支持开展团购活动(可协商调整备案价)、房展会等,并鼓励同步发放各类消费券(家电、汽车、加油、餐饮、百货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助力行业发展

  1.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方缴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另加20万元;

  3.降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在泉州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4.强化项目融资支持。 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优化流程,支持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开展项目并购贷款,支持地方国企或优质房企并购受困项目;

  (三)调整供给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1.提高出让地块品质。增加区位优、配套好的优质地块供应。鼓励利用好地块建设“好房子”、百年建筑、智能建筑、四代生态住宅等高品质项目;

  2.优化规划设计标准

  (1)架空层利用: 在满足安全及作为非营利公共设施条件下,允许半围合设置健身、阅览、党建、儿童活动、青年交流、老年休闲等公共功能。严禁销售或变相销售。

  (2)地下空间开发:在满足安全、规划、人防要求前提下,允许新出让住宅项目(含已出让未办证项目)在地下一层新建非营利性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嵌入式社区服务设施(完善15分钟生活圈)。增加的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不收地价,产权归全体业主。经营使用由开发单位与业主协商。

  (四)优化流程管控,筑牢交付保障

  1.调整预售形象进度。2024年8月31日前出让地块:预售需达±0.00以上;2024年9月1日后出让地块:预售需达五分之一及以上。

  2.优化项目审批。支持保交楼项目分期分栋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及验收等手续。对服务于主体施工的临时设施,若后续仍需使用,建设单位承诺限期拆除后可先办规划核实,加强后续监管。

  3.优化竣工交付流程。推动保交楼项目测绘、验收、缴税、登记流程整合。对取得规划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的项目,可受理竣工备案(人防等资料限期移交承诺制,未完前不解冻预售资金),努力实现“交房即交证”。

  4.加强维修资金管理。 房企代收的维修资金须按月足额存入专户。存在债务违约或较大风险的房企不得代收,由属地部门在交房前组织业主直接存入专户。

  (五)稳定市场预期,妥善应对风险

  1.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虚假宣传、诱交定金、虚构原价等行为。收取定金须明确告知不退后果并签告知书。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

  2.稳妥处置特殊房源。“工抵房”网签价应与项目近一年网签价匹配;县法院稳妥开展“法拍房”工作,县住建局加强房价监测,配合法院合理确定起拍价,稳定价格。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策宣传,正面引导消费预期,鼓励房企积极应对市场,增强信心。

  四、范围期限

  1.实施范围:惠安县域内;

  2.实施期限:本文件自印发之日(2025年3月25日)起施行;

  3.追溯执行:2025年1月1日至文件施行之日(2025年3月25日)期间符合相关补贴条件的购房行为,参照执行;

  4.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补贴资金限制:受预算总额控制,购房契税补贴和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均采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时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若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已超预算总额,则按申报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6.政策冲突处理:执行中如与上级政策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遇政策调整,以新文件为准。

  五、关键词诠释

  1.二孩三孩家庭: 指2016年1月1日以后新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

  2.新购买商品住房/商业用房/车位:在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进行网签合同备案的一手商品住房、商业用房、车位,不包括二手房、安置房及各类二手、安置性质房源。

  3.网签合同备案:是认定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计算补贴时限的关键依据。

  4.首套房认定标准(本政策内): 仅查询家庭成员名下的一手商品住房套数,其他性质住房不计入。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牵头解读单位: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解读单位: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惠安县教育局

  联系人:许惠玲

  联系电话:0595-8739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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