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县文旅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惠安女服饰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惠文旅联〔2022〕16号),文件有效期为两年。2025年,县委、县政府启动惠女风情推介年系列活动,进一步传承弘扬“惠女精神”,向世界讲好惠女故事,打造国际级文化IP,带动惠安女文化服饰“出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专项资金两年申报和执行情况,由县文旅局牵头修订印发《惠安女服饰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二、目标任务
鼓励和支持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惠安女服饰传承发展和宣传展示等活动,更好地促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惠安女服饰的保护与传承,进一步打响惠女风情旅游品牌。
三、范围期限
本规定自2025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至2027年5月13日。
四、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为总则、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专项资金的申报与管理、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
“总则”部分阐明制定该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依据,专项资金使用原则及县文旅局、财政局各自职责;
“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部分规定了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补助范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对成功申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参加各级学习培训和展示活动等方面给予补助;二是加强校园传承,对校园内定期着装惠安女服饰及开展惠安女服饰传承工作较好的学校给予奖补;三是鼓励编印,对正式出版的惠安女服饰相关书籍给予奖补;四是推动文旅融合,对各类宣传惠安女服饰的传习活动,建设场馆、基地,参赛参展,开发文创旅游商品,开设惠安女服饰体验馆等进行奖补。
“专项资金的申报与管理”部分明确了申报要求和审批程序,县文旅局根据资金申报对象在惠安女服饰保护与传承工作中的实绩和效果,统筹分配资金。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部分强调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规定了对违法违规申报、使用专项资金的追责。
“附则”部分是关于重复奖补、政策解释权和有效期的说明。
四、注意事项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专项资金的项目重复,不再安排县级补助。相同项目、活动符合多条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奖补,不再重复奖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思婷,联系电话:0595-8738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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