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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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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缴纳基数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
统一以我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
上限: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下限: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2022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676元至18379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