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15 16:34 浏览量:

惠安县统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为抓手,紧紧围绕依法治统工作重点,坚持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

1.强化学习统计法制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思维,坚决抵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利用学习工作例会,常态化组织学法活动,每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确保每月开展法治学习不少于一次。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统计违规案件的通报的学习。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政策性文件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列入必讲内容,进一步深化统计干部思想认识,严明统计纪律,严格依法履职。

2.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和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着力提高我县干部知法、用法、普法的能力,努力夯实统计基础。

3.大力推动全县领导干部提高依法统计意识。89日我局在县政府第15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及《意见》《规定》《办法》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丰富传播渠道,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1.利用多媒体渠道开展宣传。通过信息机滚动显示、微信朋友圈转发普法文章、知识问答等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规,做到普法宣传入脑入心。

2.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利用进企业业务指导等契机,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3.更新统计物料。在每月编印的统计月报小册子上添加《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分发到各镇、各部门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统计和依法支持统计的自觉性,为统计法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和规范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印发《惠安县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监督检查制度》《惠安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等几份文件,为今后我局的法治工作提供制度依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规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处理工作。

2.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审核。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对所有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在政府公众网公示,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正透明。二是严格执行执法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5-7月,按照《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对照《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201711日至2022331日期间依法查处并已结案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统计行政执法监督,提高统计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四)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1.开展清理整顿第三方机构违规开展统计代理行为。4月,我局印发《清理整顿第三方机构违规开展统计代理实施方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核查”方式对全县12个镇、3个工业园区相关“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进行逐一摸排,对第三方机构代填代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开展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统计代理行为。
    2.
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四个必查”,落实“三个一批”,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后我局也将进一步完善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专项纠治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了惠安县统计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责任落实、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四个方面作出十六项整改工作。将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做实做细纳统工作和业务培训,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4.开展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按照《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通知》《泉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5-8月对我县2021年以来“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大胆抓,其他领导同志在分管领域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依法统计良好工作格局。

2.坚持带头学法,树立依法统计意识。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学习,坚守遵法守法工作底线,用法治思维来指导工作,在统计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1.紧抓重点对象宣传。把所有统计工作人员作为重点,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通过集中培训学习,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并带动社会公众了解社会法治精神。

2.借助重要平台宣传。充分利用统计内网、企业一套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宣传栏、LED、政府网站等平台,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3.利用重要时点宣传。继续利用好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日时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不断提高普法效果。

(三)加强执法检查,着力提高数据质量

1.扎实抓好日常巡查。坚持开展联网直报巡查工作,切实把巡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决不流于形式。

2.继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按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点带面,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全面提高数据质量。

3.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惠安县统计局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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