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09:46 浏览量:
 一、重点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综合股、法规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责任单位:法规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责任单位:党委办

4.《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责任单位:综合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工作服务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则

责任单位:综合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种植业技术站

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0.《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检验检测中心、植保植检站

12.《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和亲体管理条例》《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兽医股、种植业技术站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组、综合股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股、科教股、法规股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科教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与审批股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平安农机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4.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配合县司法局开展“宪法进乡村”专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股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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