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安县委、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惠安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两看三比”,以“四个主题年”为工作主线,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惠安的一体建设。我局与县委政法委推送《惠安县政法机关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和《侨区快讯》刊发,《多点发力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的相关做法被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纷纷刊发,《构建“惠女调解+”工作体系 打造“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新阵地》《排查纠纷“无盲区” 多元化解“邻距离”》的相关做法被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刊发宣传。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关键点深化依法行政
一是提升全面法治实施成效。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法治督察取得实效。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法治建设反馈意见,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推行“部门初审+司法局审核”双审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查以县政府及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8件,并认真落实备案告知提示制度要求。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参与多个政府项目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79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80条,审查县政府重大决策170件,提出意见、建议80条。落实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县39个党政机关和12个镇法律顾问全覆盖,帮助防范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强化和当事人、涉案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促使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48件,成功调处3起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行政复议案卷顺利通过市司法局评查。新设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0件,已结案100件,审结率77.52%,纠错率23%。我县一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决定书被评为全市优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实时跟进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梳理分析案情焦点,深化和管辖法院的沟通联动,有效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败诉率实现“一升一降”,全年行政诉讼结案总数110件,败诉案件3件,败诉率2.73%,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65件,实际出庭65件,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双率”位居全市第一。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导检查,落实各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牵头举办全县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执法骨干共90余人参加培训。扎实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成立工作专班并实时调整充实,12个乡镇均已完成行政执法终端100%配备,电脑配备率100%,运用执法平台真试真用录入案件512件。牵头做好“柔性护航”服务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动态调整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全县共梳理清单事项999项,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171909起,从轻处罚15起,减轻处罚6546起,免予强制0起,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2000多万元。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惠安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案卷621件,并向全县执法单位通报存在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以社会依法治理为切入点建设平安惠安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保安全。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的宣传,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完成全国“两会”、亚运会等重大安保维稳任务。二是管控帮扶到位护稳定。严把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关、入矫教育关、外出审批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依托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在矫通”APP,对矫正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以及实地走访,开展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等专项活动,效果显著。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51人,期满解矫329人,目前在矫352人,未出现脱漏管现象。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登记核查,落实管控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707人,目前在册2925人。坚持就业基地安置和心理干预辅导并重,强化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100%,帮教率100%,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矛盾化解到位促和谐。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发挥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和矛盾纠纷“调解共同体”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5078起,调解成功5077起,调解成功率99.98%,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结合“平安三率宣传”活动,入户走访宣传调解工作,不断探索有益实践,同时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定争止纷全覆盖、无盲区。
(三)以法律服务保障为着力点践行法治为民
一是集聚力量,做大普法工作格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顺利通过市级检查,相关做法在中央级和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推介。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作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走街串巷服务群众,组织参与纠纷调解、法律咨询160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法律进企业 护航促发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及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鲜明的普法活动200余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巩固提升,完成对山霞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核查工作。大力推行法治文化阵地“一地一品”,补助资金68.5万元用于实施镇村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目前已打造具有惠安特色品牌的公园、广场、长廊、文化街、景观带等精品阵地127个,实现了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二是凝聚共识,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改造升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呈现出集法律咨询、行政复议、法治宣传于一体的崭新面貌。细化法律服务网络,搭建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874起。推行法律援助“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实现法律援助“全省通办”“一趟不用跑”,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中,我县办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获评全市优秀案件。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777件,法律帮助1073件,接待咨询人数1450人,总受援人数1850人,免收法律服务费490.6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2120.82万元。优化便民服务,广泛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农村”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共受理办结各类公证案件1871件。三是汇聚合力,做优基层基础品牌。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司法所建设提升年活动要求,持续纵深推进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活动,净峰司法所获得三等奖。以实施“148品牌”三年行动为牵引,总结提炼推广、做优做强特色亮点,形成惠安司法行政品牌。净峰司法所推出“惠女调解+”工作体系,将“惠女精神”融入司法行政服务;辋川司法所全力打造“党建+”邻里多元化解中心,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管理,壮大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等基层司法力量,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检,努力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神经末梢作用。
二、存在问题
总体看,2023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尤其是对各单位代县政府、县政府办拟发的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还要持续加强,避免存在向上报送备案审查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二是普法深度不够。对社会闲散人员、城乡结合部居住混杂区域群体、农村留守人员等的普法宣传教育普及不够到位,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三是阵地品牌效应不强。法治文化阵地的品牌化、特色化建设还不够明显,推进内涵式发展不够有力。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行政执法水平再提升。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深化“柔性护航”服务行动。做好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文件审查管理再加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力度,做好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群众反映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政策把关,提高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质效,不断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
(三)行政复议工作再落实。细化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落细落实。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复议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确保办案质量优质高效。
(四)行政诉讼职能再优化。认真梳理问题,找准对策措施,督促行政机关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与行政应诉工作,深化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败诉率实现“一升一降”。
(五)矛盾纠纷化解再升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纠纷类型,深入开展“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规范调解员管理机制,持续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六)普法宣传力度再强化。写好“八五”普法的后半篇文章,组织实施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10个重点项目和“一地一品牌”项目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七)公共法律服务再推进。在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础上,更好发挥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作用。探索法治文化与惠安传统特色文化的结合,力争再打造一批“惠字号”法治文化精品阵地。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创建,做好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利企便民,结合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谋划推出更多为民举措,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惠安县司法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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