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26日
公示地点:1.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公示栏及官方网站
2.惠安山霞镇政府公示栏
公示电话:0595-87310227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 5:30
接待处:惠安县规划技术站
来信投递: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425号(邮政编码:362100)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说明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山霞镇山宣片区B单元详细规划修编。
二、项目类型:规划修编公示。
三、项目地点:位于惠安县山霞镇山霞村西侧,属于山霞镇山宣片区B单元。
四、规划范围:北至学府路,西至山霞村界,南至山霞村界及山霞溪,东至惠崇公路。总用地面积约48.17公顷。
五、规划目标:构建高品质宜居社区,提升交通组织体系,合理调整用地布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打造“品质宜居新社区”。
六、功能定位:B 单元位于山霞镇山宣片区,规划范围内以山霞村居民点为主,故本次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为主导功能的休闲居住区。
七、人口规模:规划居住总人口约1.25万人。
八、用地布局: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确认用地性质,规划区用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开敞空间六类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32.17 公顷,占比67.9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1.15 公顷,占比2.38%;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2.11公顷,占比4.38%;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9.85公顷,占比20.44%;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0.18公顷,占比0.37%;绿地与开场空间用地面积为2.17公顷,占比4.51%。
九、道路交通系统
衔接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规划形成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为依托,支路为补充,功能明晰、等级合理的道路系统。
(1)主干路
规划区内形成“两横两纵”字的骨架路网格局。
两横主要指惠崇公路及山宣路,一纵指学府路及山宣路。
其中惠崇公路位于规划区东侧,道路红线控制为50米;学府路位于规划区北侧,道路红线控制为30米;山宣路位于规划区内部,道路红线控制为24米。
(2)次干路
次干路主要是缓解主干路的交通压力,同时是规划区内各个片区之间的联系轴。
其中山霞中路位于规划区内部,道路红线控制为15米。
(3)支路
支路主要承担片区内的交通联系,直接服务于城镇各类用地,是城市主次干路与各类用地密切联系的通道。
其中规划城市支路位于规划区内部,道路红线控制为12 -15米。
十、三大设施规划
“三大设施”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及公用设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属于一级地类,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宗教设施用地。
道路交通设施总体分为:停车场设施,高速公路交通设施,市政道路交通设施,轨道(含铁路)交通设施等。
公用设施指城市污水排放、雨水排放、路灯、道路、桥梁、隧道、广场、涵洞、防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抢险、紧急处理、管理等活动。
本次规划区涉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及公用设施,具体如下: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教育设施:保留现状幼儿园,占地面积约0.75公顷;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规划社区幸福院,占地面积约0.40公顷。
(2)道路交通设施
规划停车场1处,占地面积约0.15公顷。
(3)公用设施
保留现状供电设施1处,占地面积约0.18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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