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8日。凡对《报告书》的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反馈至惠安县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股邮箱,反映的情况应符合实际。(联系方式:电话0595-87310212 邮箱:huianhaiyang@163.com)
附件: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C:\fakepath\附件: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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