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7-12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农函〔2025〕44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泉农函〔2024〕159号)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县级初审,现将2024年7-12月贷款的贴息项目申报情况给予公示,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
贴息金额(万元) |
福建省曼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惠安县崇武客记食品有限公司 |
1.58 |
泉州正港兄弟海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0.54 |
合 计 |
17.12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电话:0595-87382195,电子邮箱:hane4995@163.com)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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