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 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时间:2025-09-23 16:50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70号)文件精神,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经所在镇同意,拟确认厦门丰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螺阳镇松光村115.1558亩)、泉州市菁园汇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东岭镇许山头村241.9628亩)、泉州惠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东桥镇大吴村172.73亩)、泉州天润农业技术有限公司(东岭镇湖埭头村105.53亩)、惠安县与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涂寨镇曲江村104.273亩)、泉州大惠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螺阳镇松星村124.93亩)、惠安县荣鲜蔬菜基地(辋川镇吹楼村177.6亩)、泉州市惠安县中和农场(辋川镇峰南村402.3763亩)、惠安盛丰农业有限公司(紫山镇顶赤涂村163.36亩)等9家农业企业承担实施2025年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秸秆还田)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3日起至9月28日止。如有异议,可来电或通过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包括先行实施的项目同样给予取消项目补助。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电话:87382195 

  邮箱:ha87363028@163.com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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