辋川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3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惠政文〔2015〕75号)的文件规定,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将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我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省级以上部分)10000元下达给你们,用于补助2025年2月至4月部分无害化处理病死猪。
请辋川镇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发放的公示检查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惠安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惠安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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