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惠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5-12-25 14:53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工作要求,惠安县经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拟定新发现对象72处,包括文物保护单位5处,拟认定67处。现将该72处文物名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递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单位地址:惠安县闽南建工大厦2号楼7楼

邮政编码:362100

受理电话:0595-87384413

 

附件:1.惠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认定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2.2012年以来至四普标准时点期间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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