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递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单位地址:惠安县闽南建工大厦2号楼7楼
邮政编码:362100
受理电话:0595-87384413
附件:1.惠安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拟认定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2.2012年以来至四普标准时点期间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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