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惠安县财政局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扶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粮安办〔2023〕1号﹚文件要求,对新型经营主体2025年度规模种植水稻(早稻、中稻、晚稻、旱稻、再生稻)连片面积达30亩以上,县财政给予每季每亩补贴300元;对新型经营主体2025年度规模种植甘薯连片面积达30亩以上,县财政给予每季每亩补贴100元,对新型经营主体2025年度规模种植冬种油菜面积达30亩以上,县财政给予每季每亩补贴200元。由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村镇审核,我局以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第三方资质单位对种植面积测绘为依据,经测产验收或现场核实,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共29家、补助面积8100.5亩,其中水稻面积7183.3亩,甘薯面积848亩,油菜面积69.2亩。拟拨付泉州市惠安县中和农场等27家实施主体补贴资金计2253630元(详见附表)。现将2025年实施主体粮油规模种植面积及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0日起至1月27日止。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电话:0595-87382195 电子邮箱:ha87363028@163.com)反映。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21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