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70号)文件精神,由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的2025年度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秸秆还田)项目,已完成测产验收或现场核实。拟拨付惠安县与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实施主体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秸秆还田)项目补贴资金共计15万元,补助面积1500亩(详见附表)。现予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1月28日起至2月3日止。如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电话:0595-87382195 873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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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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